“广州歌剧院音视频系统采购及相关管理配合服务”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歌剧院音视频系统采购及相关管理配合服务”的设备及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歌剧院音视频系统采购及相关管理配合服务
2.项目规模:广州歌剧院建设基地位于广州市新城市中心——珠江新城中心区南部,濒临珠江,总用地面积约4.2万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内容包括1800座的大剧场,4000平方米的前厅及休息厅,2500平方米的多功能剧场和其它辅助设施与配套设施。总投资规模13.8亿元。
3.项目编号:0612-0840A0700011
4.招标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为广州歌剧院大剧场扩声系统、内通对讲、舞台监督,多功能剧场扩声系统、内通对讲、舞台监督,中央录音制作室音频设备、排练厅(3个)扩声系统、新闻发布厅扩声系统和大剧场电视转播系统专用电缆的供货、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出厂检验、联合调试、验收、培训等)。
供货范围包括各厅堂扩声系统、内通对讲、舞台监督、录音制作系统、电视转播系统电缆的硬件设备、传输网络、相关软件、安装辅助材料、备品备件、测试设备及维护工具等。
注:为实现广州歌剧院的既定设计目标和基于将广州歌剧院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定位,要求各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国际著名品牌音视频产品。
本项目属“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广州歌剧院音视频等系统的深化设计、招标设备的制造(或采购)、安装、联合调试、测试、质量保证及缺陷修补等全部工作,直接通过最终验收,并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计发包价:2800万元。
7.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⑴ 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质,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独立法人;且必须为音视频系统设备的集成供应商;
⑵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投标;
⑶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⑷ 提供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⑸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⑹ 申请人作为总承包人或主要设备供货商自2003年6月至今,在中国地区内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以各类演出为主的室内剧院、室内剧场或室内演播场所的音视频系统集成(包括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服务)项目至少有1项;申请人须提供相关项目的合同(至少包括封面页、合同总金额页、各方盖章页),同时提交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作为资格预审是否合格的依据);
⑺ 申请人须获得拟投标的主要设备(指大剧场、多功能剧场的扬声器和主调音台)的合格供应商(主要投标设备制造商或是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中国地区代理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中文版)及主要设备制造商承诺书(格式见资格预审和择优文件中的附件四)。
⑻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申请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 7 月 11 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3 份, 1 份正本 2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以上资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无效。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经招标人确认并报招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9.投标人在提交上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请同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此表可到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www.gzzb.gd.cn”上下载)。
10.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但小于等于7家时,则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家,由各评审委员对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择优选取前7名(第7名如出现并列,则一并录取)成为正式投标人。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小于3家时,则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1.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⑴ 报名时间: 2008年 7 月 10 日---- 2008年 7 月 11 日
(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⑵ 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北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报名窗口
注: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邮寄或传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3.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对文件进行审查,并向所有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4.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将按照穗建招【2006】4号文要求执行。
15.联系方法:
招标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83324359
招标代理机构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中国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 编:510060
联 系 人:伍美娟、沈艳
电 话:86-20-83547112、83541707
传 真:86-20-83540304、83541462
招标代理机构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 编:200040
联 系 人:杨浩、刘洲烨、金翔
电 话:86-21-62791919×112、136、128
传 真:86-21-62791616
电子信箱:yanghao@shabidding.com、bidsitc@online.sh.cn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7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