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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学校防雷整改项目(第一期51间中小学)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来源:中国南方钢材网 添加时间:2008-7-2 12:36:36

附件1                     
招标公告(第二次)
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拟将花都区学校防雷整改项目(第一期51间中小学)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花都区学校防雷整改项目(第一期51间中小学)工程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36898563 
三、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花都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020-36896155   
四、    工程地点花都区内51间中小学(新华街15所,花东镇9所,花山镇7所,狮岭镇10所,炭步镇3所,梯面镇4所,赤坭镇2所,雅瑶镇1所)
五、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花都区内51间中小学的防直击雷及感应雷防护工程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
七、工   期:90日历天
八、 预计总投资(约)150万元。
九、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十、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877日-- 2008年7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 ——4:00。如报名参加投标
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十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  7 1 日前2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前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招标人不接受无IC卡的企业的报名申请。
十四、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七、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十八、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九、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二十、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花都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hdjyj.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一、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08年5月 2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    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    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    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    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十二点中的5、6、7、8、9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    件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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