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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委大院4号、10号和11号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房屋检测鉴定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南方钢材网 添加时间:2008-6-25 17:04:23

招标公告
    广东省委大院4号、10号和11号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房屋检测鉴定服务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拟对本工程项目房屋检测鉴定服务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建设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2、项目代建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先生               电话:(020)86690193-
传真:(020)86669469         邮政编码:510160
联系地址:广州市陈岗路4号首层
4、项目名称:广东省委大院4号、10号和11号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房屋检测鉴定服务
5、建设地点:广州市合群二马路省委大院内
6、工程规模:包括省委大院的4号、10号和11号办公楼三幢楼,项目装修改造总面积19059平方米,其中:加建面积1193平方米
7、预计发包价:20万元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9、招标范围:
9.1  4号办公楼地基及基础受损检测;
9.2  4号办公楼沉降观测及倾斜测量;
9.3  4号办公楼砌体结构及混凝土结构裂缝检测;
9.4  4号办公楼混凝土强度检测;
9.5  4号办公楼屋盖系统漏水及结构受损检测;
9.6  4号办公楼建筑物变形及结构强度的鉴定分析;
9.7  10号办公楼和11号办公楼混凝土强度检测;
9.8  10号办公楼和11号办公楼混凝土强度鉴定分析。
10、报名时间:2008年7月1 日~7月2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11、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
12、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2.1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12.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3具有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并具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
12.4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1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12.6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7月2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3、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选定正式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同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3.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成为正式投标人。
13.2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则重新公告接受报名。
1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份, 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5、本次招标的资格预审执行穗建招[2006]8号文件。
1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与投标单位相互签收确认,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后,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资料袋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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