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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自来水厂红线外永久供电工程(净水厂部分)
来源:中国南方钢材网 添加时间:2008-6-24 12:25:10

南沙自来水厂红线外永久供电工程(净水厂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一、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南沙自来水厂红线外永久供电工程(净水厂部分)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二、建设规模:总投资约900万元
三、招标内容:南沙自来水厂红线外永久供电工程净水厂用电,双回路供电。净水厂用电报装容量为8115KVA,地处黄阁镇,两条线都由110KV黄阁变电站引出。
四、施工承包方式:
采用包施工、包材料、包青苗补偿、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运行的供电线路跨越、包道路穿越、包运行的变电站停送电工作、包验收、包送电。
五、工期:约30天
六、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七、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应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2)具有《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电集团电网建设工程认可备案资格;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的法人代表证明、授权书、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工程。
(4)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A、 具有机电、电气类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B、 具有机电、电气类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公布的完成初始注册的公告名单内;或在上述部门公布的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名单内;由投标人提供该项目经理在上述名单内的书面材料(含查询路径),并承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完成建造师的备案手续)。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C、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符合广州市建委下发的穗建筑[2008]192号文和穗建筑[2008]309号文的要求。
(5)自2006年1月1日起至今无安全、质量事故,或因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投标和施工的企业,并仍在受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6)自2005年1月1日起至今企业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相类似工程一项以上(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1、提供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需要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单独递交。
3、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企业报名资格。
 
九、报名时间 2008年6月30日~7月1日
          上午10时00分 -11时45分           下午2时00分-4时00分
 
十、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报名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20-84989532  13560149090 传真:020-84989531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0-61082606  13719044956 传真:020-61082613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包括12名),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为正式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超过12名时,摇珠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5家时,则依法重新公告。
本工程将根据广州市建委穗建筑[2003]103号文设置投标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公布。
 
十二、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10月份在网上发布的“投标报名资料签署须知”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二OO八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函
 
致(招标人):                     
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南沙自来水厂红线外永久供电工程(净水厂部分)施工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授权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变更内容的需附变更页)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广电集团电网建设工程认可备案资格
 
原件备查
 
 
8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包括有效的年审页)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公布的完成初始注册的公告名单内;或在上述部门公布的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名单内;由投标人提供该项目经理在上述名单内的书面材料(含查询路径),并承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完成建造师的备案手续)。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原件备查
 
 
1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12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七.6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3
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原件
 
 
注:1、投标申请人或其项目经理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2项或第16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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